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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07 返回

 

 

 

 

 

 

沈卫办〔201053

 

关于下发《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建设

三年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沈委发〔200912号)和《沈阳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沈政发〔200922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一日       


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建设三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国发〔200912)和《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沈阳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沈阳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和服务模式,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规范和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通过科学、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使广大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进一步巩固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技能的基础上,逐步树立全科医学服务理念,掌握适应社区和基层卫生工作需要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为广大群众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任务

㈠岗位培训

⒈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培训

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和《辽宁省乡村医生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培训,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到2011年,除当年批准执业的乡村医生外,其他乡村医生都要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⑵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岗位培训。按照《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分别完成240学时和120学时的理论培训,并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到2011年,除当年参加工作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外,其他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都要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⒉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⑴全科医生岗位培训。按照《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医生需要参加240学时的理论培训和240学时的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者由省卫生厅发给全国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到2011年,除当年新毕业参加工作的医生外,其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医生都要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⑵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按照《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护士需要参加120学时的理论培训和120学时的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者由省卫生厅发给全国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到2011年,除当年新毕业参加工作的护士外,其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工作的护士都要通过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㈡专项培训及适宜技术推广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或当年全市卫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如内科、外科、急诊、影像、放射线、检验等专业,适宜技术推广可由各区、县(市)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组织,也可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项目实施。

㈢进修学习

为加强基础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骨干力量,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医生到上级医疗单位进修学习,有针对性地培养技术骨干,提高他们的临床业务能力,并带动基层单位医疗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20092011年,计划安排42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和240名乡镇卫生院医生到上级单位进修学习。

㈣学历教育

利用我省安排的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项目,组织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报考本科及专科学历教育。到2011年,参加本科学历教育达到100人,参加专科学历教育达到350人。

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依据《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2009年开始进入县医院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保障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全面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研究和计划本地区、本单位培训工作。

㈡科学组织,认真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进度。要加强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基层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㈢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对培训计划及项目实施的工作进度、人员出勤、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培训计划落实到位,切实保证培训经费使用到位,切实保证培训质量明显提高。

 

 

 

 

 

 

 

主题词:卫生  培训  规划  通知

  沈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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