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www.sywsnet.com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职能机构  |  卫生动态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统计信息  |  网上办事  |  就医指南  |  健康知识
卫生动态
卫生动态
卫生信息
局属单位和区县(市)卫生局信息
各地信息
公告信息
局属单位链接  
市直医疗单位
区县市卫生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卫生动态 > 各地信息 > 正文
“试水”新医疗制度 为农民大病“埋单”
发布时间:2004-12-23 返回

农民每人缴纳10元钱,一般最高可报3000元住院医药费

 

      本报讯1031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传出喜人消息:我市将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点县农民每人只需缴纳10元钱,全年就可以报销最高额度一般为3000元的住院医药费,报销时间不超过7天。在试点工作基础上,这项制度将在全市农村铺开。

  当天上午,市长陈政高主持召开了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法库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同时积极吸纳企业和社会捐资。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办的实事之一。我市在全省较早启动这项工作,并在同类城市中制订了较高的财政补贴标准。建立这一制度,将有效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法库县从今年12月起试行这项新制度,力争要使85%以上的农业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参合)。对于参合的农民,每人每年的筹资标准为28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13元,县级财政补助5元。农民个人只需要缴纳10元,其中8元打入农民个人账户自由支配,用于报销门诊医药费,2元参加住院医药费和大病救助统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此次全部纳入合作医疗,个人缴费由县政府资助。享受医疗补助的荣复转退军人等民政优抚对象的参合费由民政部门承担。

  每年缴纳10元钱可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据介绍,凡参合的农民,均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报销、住院补偿和大病医疗救助的待遇。住院医药费报销从300元起付,301元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最多的可达3000元。对患大病、当年医药费超过5001元的参合农民,在正常报销的基础上,根据大病统筹金节余情况,还可适当增加报销额。

  市政府常务会决定,从明年起,市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辽中、新民、法库和康平等县市相应配套1000万元,逐步建立和完善当地医疗服务机构和网络,提高农村医疗水平。

  陈政高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关系到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关系到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和做好农村扶贫帮困等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我们一定要把好事办好,要建立严肃认真的组织领导机构,对农村的医疗机构进行认真的整顿,提高水平。制定一套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尤为重要的是,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腐败的发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长义,副市长李宝权、郭允冲、王玲、王英、王翔坤、刘和、宋琦,市长助理杨亚洲,秘书长马占春参加了会议。

当天下午,副市长王玲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试点工作的情况。

返回首页 | 职能机构 | 卫生动态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统计信息 | 网上办事 | 就医指南 | 健康知识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13号 邮编:110001
本站域名:HTTP://WWW.SYWS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