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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地处辽宁省中部腹地,幅员面积3314.7平方公里,人口69万。辖5个街道办事处,25个乡镇。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37个,村卫生室493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9个,乡镇卫生院26个,其中中心医院6个。卫生系统共有在职职工3048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65人;主治医师职称589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1711人。开设床位1575张,年总收入8000万元。近年来,各级财政投入医疗卫生事业经费不断增加,
医疗卫生单位新增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创建“二级甲等”医院2所,“一级甲等”医院3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家,文明窗口示范单位1家。市卫生局机关现有在编职工19人,内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医政科和防疫科4个职能科室及卫生工作者协会、初级卫生保健办公室、公民义务献血办公室、红十字办公室和公费医疗办公室5个二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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