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卫生局简介

一、工作职能

于洪区卫生局是依法履行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同时与区政府各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依据国家和省、市、区确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卫生技术标准,实施社会卫生监督、全行业管理,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依法监督、管理医疗市场、传染病防治,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组织全区无偿献血工作,承办市卫生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于洪区卫生系统现有基层单位26家,其中局直属18家,乡镇卫生院8家,拥有病床950张。全系统现有职工1619人,其中在职1233人,离休30人,退休356人。在职人员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574人,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413人。目前,全区拥有全身CT机、彩超、全自动生化仪、胃镜、血浆置换机等大型医疗设备,装备总体水平达到市级先进水平。

二、科室设置

卫生局下设五个科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医政科、防疫科。

三、科室职能

1、办公室:负责全区卫生系统对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的上传下达;负责局机关、信访、文书档案、政策法规、信息、后勤保障、文字材料整理及印鉴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卫生系统的党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纪律检查、综合治理、老干部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2、人事科:负责全区卫生系统的人员调配、工作管理、编制管理、职称评定、人事档案管理、人事考核及奖惩管理和卫生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及安置工作。

3、计财科:负责编制全区卫生系统的预算和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卫生系统的内部审计,计划编制,财务工作汇总与审核及卫生局机关的财务收支管理;负责全区未参加医保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4、医政科:负责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和服务规范;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医疗设备、卫生技术的准入制度;负责审批辖区内不设床位或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的设置;依法管理医疗市场;组织实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纠纷鉴定及医疗执法案件听证、复议工作。

5、防疫科:负责全区妇幼卫生、预防保健、职业卫生、公共卫生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指导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防治规划;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消杀器械和食品、劳动、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保健品、化妆品、放射、学校卫生工作;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对重大突发人身伤亡、中毒事故进行现场紧急救治。

职 务

性别

年龄

办公电话

郭 辉

局长兼党委副书记

44

25832104

陈铁生

党委书记兼副局长

53

25831904

韩立克

区政协副主席兼副局长

49

25831901

何立泉

40

25831907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兼人事科长

47

25308411

王永亮

办公室主任

33

25308157

曾丽娟

助理调研员

53

25832172

陈丽桂

医政科科长

42

25833349

宋庆红

计财科科长

50

25303110

王永强

防疫科科长

39

25832207

高静伟

工会主席

48

25303110